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进出口业务。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软技术”)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新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限额分别为8,000万元人民币的两笔担保,总计额度为16,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刊登于2013年7月1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13-56的公告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公司已按照既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计划完成工作,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工作计划涵盖了内部控制的主要方面和全部过程,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反馈、完善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其中公司为深圳易软技术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提供的担保将于2014年6月26日到期。公司于2014年0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软技术”)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限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
(二)本公司按照逐步完善和满足公司持续发展需要的要求判断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否完整和合理,内部控制的执行是否有效。判断分别按照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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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人民币51,000万元(为续展担保),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因业务运作需要,现需继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申请不超过8,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为人民币8,
(三)本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的管理经验,保证了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加强管理、规范动作、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四)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累计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4,500万元人民币,1,321.80万元美金(含本次担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68.80%,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易软技术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详情可见公司于2013年5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暨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内容)。